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2021年诺华销售收入达到516.26亿美元,同比增长6%,其中中国市场销售收入30.52亿美元,同比增长18%,占到了诺华全球总收入的6%。您如何看待中国市场对于诺华的战略意义?
张颖:中国医药市场潜力巨大,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但依然还有许多未满足的医疗需求。以心血管为例,中国约有3.3亿现有患者,其中高血压患者多达2.45亿。诺华是最早进入中国的跨国医药企业之一,从生产、研发到商业运营,全面布局中国市场。我们不断聚焦重大和高发疾病领域,为中国患者提供高价值的创新药物,应对他们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目前,中国已成为诺华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
中国市场一大特点是韧性。新冠肺炎疫情给整个社会包括医药行业带来了不少影响,但我们看到市场已经开始复苏。诺华面对变化和挑战也及时调整,积极应对,今年前三个季度,中国区业务在努力之下仍实现了增长。
中新财经:每年的中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都备受关注。今年,诺华是医保谈判申报药品颇多的企业之一,为何诺华近年来一直积极参与医保谈判?
张颖:医保谈判常态化,是国家医疗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诺华长期以来积极参加国家医保谈判,让更多患者受益于我们高价值的创新药,这也是我们不断扩展医药可及性努力的一部分,和我们的企业使命高度契合。
自2017年以来,诺华已有超过30款创新药物被纳入中国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诺华有6款医保目录内产品成功续约,1款新药以及2种新适应症经谈判纳入医保目录。
近年来,诺华不断加快将创新药引入中国的步伐。仅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我们就有超过35款创新药和新适应症在中国获批。我们也深知,任何创新药物,只有让有需要的患者用得上,才能体现其最大价值。未来,我们将继续积极参与医保谈判,并探索多元的支付和多渠道创新方式,拓展医药可及性,让这些创新药造福更多患者。
中新财经:2015年至2021年,诺华有超过35款药物或适应症在中国获批。诺华在中国的战略重点也是不断加快引入创新药的步伐,这是出于何种考虑?
张颖:自中国开启药品医疗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之后,新药获批明显提速。以2021年为例,全年审评通过47个创新药,是2016年的近5倍。
诺华是中国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受益者。在新药审批不断加快的环境下,我们顺势而为,持续以创新驱动我们的业务,并进一步聚焦核心治疗领域,加快在中国的新药注册申请。自1987年以来,我们有近90款新药及适应症在中国获批。其中有超过35款是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获批的,包括可善挺等重磅药物。
创新本身也是诺华的主要竞争优势。除了聚焦重大高发疾病领域的现有产品线以外,我们也拥有行业最具竞争力的未来产品线之一。我们预计五年内在中国提交50项新药及新适应症注册申请,并计划2024年实现超过90%的中国新药注册与全球同步。
加快创新药的引入、造福中国患者是诺华践行企业使命的一部分,也是我们对中国的承诺。目前,我们也积极与包括博鳌和大湾区在内的各方携手合作,不断探索加快引入创新药物的各类创新方式。
中新财经:中国药企近年来也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仿制药研发,诺华对此怎么看?
张颖:在全球医药行业中,诺华一直是研发投入最多的企业之一,创新始终是诺华的发展基石。2021年,诺华的研发投入达95亿美元,占营收比例超过18%。
在我看来,创新药和仿制药不是你有我无的竞争关系,而应该是共同促进药物健康可及性的上下游关系。原研药经过多年投入和研发后上市推广并得到专利保护,在专利到期后,仿制药的推出和上市则可进一步促进公共健康,同时也与保护原研药企的积极性实现平衡。
医药研发和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能真正释放医药创新的活力,促进行业的长久和可持续发展,最终为患者造福,提升国民整体健康。
中新财经:在国家药品集采和医保谈判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您如何看待诺华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张颖: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2021年医疗费用占全球的比重已经达到11.9%,2021-2026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3.8%。
未来10年内,中国将是诺华发展的关键市场之一,我们对中国充满信心。我们将聚焦心血管、免疫、肿瘤、中枢神经、眼科等中国疾病负担重且诺华具有独特优势的领域,带来高价值的创新药物和治疗方案。
我们正在不断加快创新产品在中国的注册申请、上市和早期准入。今年1-10月,诺华已有7个新产品及适应症(包括新剂型)获批。另外通过“先行先试”等创新举措,诺华已有6款海外创新特药登陆海南博鳌乐城,5款药品登陆粤港澳大湾区。
我们也认为,在获得高价值药物的同时,提升诊疗水平,让有需要的患者获得标准化和高质量的治疗同等重要。为此,我们与国内多家医院和医疗机构合作,共建重点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
同时,我们也继续不断扩展医药可及性,通过医保、商保多元的支付组合和渠道拓展等各种方式,与政府和全行业一道,让创新药物惠及更多患者。(完)
最高检:2022年前11个月检察环节共追缴农民工欠薪约4.9亿元****** 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逐渐进入高峰期,欠薪问题也易进入高发多发期。刚刚召开的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再次强调,依法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行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加大农民工就业帮扶,对失业农民工、困难农民工及时予以失业补助、困难救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负责人就2022年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介绍,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过程中,检察机关能动履职,通过刑事检察从严惩处、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督促履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为农民工工资筑起“四大检察”保护屏障。一方面,以刑事检察依法惩处恶意欠薪犯罪为核心,有效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震慑作用,精准打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等恶意欠薪行为。2022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897件999人。2022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26件143人。 另一方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执法,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全力做好助力讨薪的追赃挽损工作,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优先、及时、足额支付,让劳动者更“安薪”。2022年1至11月,检察环节依托刑事打击共追缴欠薪约4.9亿元。此外,通过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等监督履职,帮助劳动者拿回更多“票子”,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如,湖北兰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检察机关恪守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准确认定兰某某虽客观上未能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调查,但其并未失联,主观上没有逃匿的故意,其行为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但为实质性解决拖欠农民工薪资问题,检察机关刑民联动、协同作战,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最终足额支付了全部农民工工资,化解了社会矛盾,让被欠薪者真正不再“忧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涉案主体通常是民营企业负责人,检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双重职责。检察机关把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民营企业守法经营有机结合,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帮助农民工追欠挽损的同时,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让企业发展更健康。近年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根治欠薪工作较往年更为复杂、更为严峻,一些企业因自身经营遇到严重困难而导致欠薪情况时有发生。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意把握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劳动报酬与恶意欠薪的界限,坚持宽严相济为指导,依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过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举措,对自愿认罪悔罪、尽力补救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提出轻缓刑的量刑建议,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涉罪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如,在江苏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检察机关对恶意欠薪后潜逃外地且归案后拒不认罪悔改的潘某某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动态审查把握潘某某的社会危险性变化等条件,在其积极认罪认罚、全部清偿拖欠工人工资并取得谅解后,依法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建议,潘某某被变更为取保候审,为工人持续就业提供了稳定工作环境。 2022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不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06件760人,不捕率为66.09%,较去年同期上升9.61个百分点,较其他刑事犯罪案件平均不捕率高23.20个百分点;共决定不起诉1202件1444人,不起诉率59.11%,同比上升11.75个百分点,较平均不起诉率高34.22个百分点。 作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及时将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监管不到位、管理漏洞等问题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反馈给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涉案企业。如安徽省检察机关聚焦容易出现欠薪问题的房地产开发、教育培训以及网约车、外卖送餐、快递等新业态新领域,主动走访、对接人社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建立涉农民工讨薪14项工作机制。浙江舟山市检察机关联合县劳动局组织对17家欠薪问题相对严重的用工单位集体约谈并制发《刑事合规风险告知书》,经督促提醒共有16家总包建设单位累计向21180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4.5亿余元。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中,有3件制发了检察建议,通过诉源治理推动建立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形成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大格局。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